
|
7月6日,明溪縣人民法院、明溪縣公安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司法拘留社會矛盾化解工作的實施辦法》,并在縣法院會議室舉行了簽約儀式。 據悉,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對妨礙訴訟或者執行的行為人依法采取的執行措施,對于維護司法秩序、構建社會誠信體系和促進解決執行難發揮了重要作用。該《辦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關于開展司法拘留社會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見》、《拘留所條例》及有關司法解釋、政策法規,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全面規范了我縣人民法院和公安機關開展司法拘留社會矛盾化解工作的方式和程序。 該《辦法》的實施,對進一步規范和深化司法拘留社會矛盾化解工作有重要促進作用,能夠更好地發揮公安機關拘留所在保障司法訴訟活動順利進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的職能優勢,深化執行聯動機制,合力解決人民法院執行難問題。(葉萌) |